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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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终教委〔202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等奋斗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9·28”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 

  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时间 

  各市、县(区)要结合“9·28”活动主题,在10月21日后一个月内开展系列活动。“9·28”活动开幕式暂定于10月21日(星期四)在漳州市举行(具体时间和活动形式另行通知)。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在开幕式期间连续推出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包括职工教育与人才发展、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理论与实践、互联网+全民学习等主题。 

  (二)向社会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云端绿色通道。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要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社区学院(学校)、老年大学(学校)、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和其他社会教育、老年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 

  (三)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的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福建终身教育在线”“福建老年学习网”建设成果作用。加强福建省终身教育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积极参与“互联网+”终身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扩大教育供给能力。在活动周期间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等教育活动,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人群、进一步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 

  (四)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书香之家、读书之城、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以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作家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网络互连、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 

  (五)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各地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各地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中坚持停课不停学,在服务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于10月在漳州市举办“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开幕式暨2021年福建省终身教育培训活动,集中展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我省终身学习优秀成果,展示百姓学习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形成全民终身学习品牌效应。 

  (六)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和《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工作部署,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由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主办,福建开放大学和福建老年大学承办,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和漳州社区大学协办。“9·28”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定“9·28”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高效举办今年的活动周。 

  四、活动宣传 

  请各地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终身学习。在“福建终身学习在线”集中宣传展示广大群众坚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感人事迹;集中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推广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宣传展示举办“9·28”活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优质、更加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各地要将“9·28”活动专题网站与“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网址:www.fj51e.cn)链接,并及时将举办“9·28”活动有关情况、宣传案例推送至“福建终身学习在线”宣传展示。各地要重视“9·28”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组织动员新闻记者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9·28”活动情况。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12月10日前,将“9·28”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个典型活动案例(案例主题围绕“智慧助老”、老年健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教育等全民终身学习活动,需有视频、图片)以及“9·28”活动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电子材料发送至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电子邮箱:zsjy@fjrtvu.edu.cn;联系人:俞小丹、江丽娜、周洪珍;联系电话:0591-87761082、87862649)。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请于12月25日前,登录“福建省终身教育数据服务平台”(网址:http://fjba.fjrtvu.cn/,管理员账号密码和填报说明见附件2),填报2021年终身教育相关信息,并上传终身教育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积极动员本地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及时跟踪报送情况。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网址:www.fj51e.cn)下载。 

  附件:1.“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1年终身教育信息填报说明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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